I have a dream.
/aɪ hæv ə drim/
I have a dream.
/aɪ hæv ə drim/
馬丁路德金於1963年在華盛頓的林肯紀念堂前發表了這個著名的演説。他的演説凸顯了一個非暴力抗爭的理想國度,其中所有的人都能基於其品德而非膚色來受到評價。這場演講被視為是美國民權運動的高峰,極大推動了後續的民權法案的通過,包括1964年的民權法和1965年的選舉權法案。金博士的這番話強調了平等與正義的必要性,並且繼續激勵著全世界爭取社會正義與平等權益的人。
Martin Luther King Jr.
馬丁·路德·金
Civil Rights Leader
美國民權運動領袖
March on Washington, August 28, 1963
1963年喺林肯紀念堂嘅民權運動集會上演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