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bsurd
adjective
ridiculously unreasonable, illogical, or inappropriate
同義詞典
同義詞
反義詞
使用方式
描述極度不合理或離譜的情況,常伴隨矛盾或可笑的元素。在英文中,「absurd」用來形容某個情境或想法「極其荒誕、不合邏輯」,有時甚至帶有幽默感。在實際運用時,可用來強調事情的違背常理,或凸顯其中的衝突與驚奇感。比方說,在與朋友聊天時,如果對方分享了超乎想像的經歷,你可能脫口而出 “That’s absurd!” 以表示不可思議或荒誕,也不失一絲幽默。若是在正式場合中,「absurd」可用於評論現行政策或社會現象,指出其違背常規與理性,常帶有批判與質疑的態度。在寫作中,你可以使用 “It’s absurd to assume…” 或 “The absurdity of this argument lies in…” 等句型,來闡述對方論點或情境的離譜性與非理性特質,強調作者的觀點或立場。寫作時可借由舉例、比喻或類比方式,將「荒謬」的層面擴大、強化,讓讀者更能體會其中的違和與矛盾。如果想增添一點戲劇效果,也可搭配形容詞,如 “completely absurd” 或 “utterly absurd” 來進一步放大荒謬程度。無論在口語還是文字中,「absurd」都能快速抓住他人的注意,借助它顯示出你對某事物的批判性判斷或調侃態度,強調「現實與理智」被大幅顛覆的感受。
替代選項
若想替換或補充「absurd」的概念,還有其他類似詞彙可因應不同語氣與場合。在較帶有諷刺的脈絡中,可使用「ridiculous」,強調荒誕與好笑;若想呈現出更直接的厭煩或不耐,可用「ludicrous」,著重事情的荒謬並且讓人感到離譜到可笑;「preposterous」亦是一個比「absurd」更強烈、正式的詞彙,用來表達極度荒唐、背離常理的感受,常見於學術或嚴肅討論中。此外,若在文學或藝術領域,你也能引用「farcical」來形容情節充滿鬧劇般的誇張荒謬,而「bizarre」則側重於詭異、罕見和離奇的氛圍。使用這些替代詞時,需考量對話者或讀者的理解背景,確保語氣與場合匹配,也能更細膩地傳達不同層次的荒謬感。在日常對話中,用「crazy」或「insane」來強調極度不可理喻也相當常見,不過這類詞常帶有口語化與誇張的色彩,若要在正式文章或演講中呈現深層批判,則仍以「absurd」或其他較正式的近義字為佳。
寫作
在正式的英文寫作或報告裡,使用「absurd」能有效凸顯某個論點的違背常理性,並為論述增添批判與張力。撰寫學術論文時,若想批判一項假說或資料解讀不夠嚴謹,可在句子裡納入 “It seems absurd to conclude…” 的語彙,引導讀者關注其中可能被忽略的漏洞。這不僅能在語氣上傳達懷疑或不滿,也彰顯你的觀察深度。當你要點出前後論述自相矛盾時,也能運用 “absurdity lies in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…” 這類表達形式,讓讀者清楚了解矛盾所在。若文章主題牽涉到社會議題或政策爭論,你可透過列舉具體事例,先呈現事實,再以一句 “This is utterly absurd.” 緊扣核心,提出你的強烈立場。接著,你可以進一步分析為何荒謬、可能帶來哪些負面影響,以及如何引發公眾質疑。在邏輯推敲與例證佈局上,恰到好處地插入「absurd」能營造語氣高潮,讓你的論述更具力道與說服力。但要避免過度濫用,因為「absurd」畢竟帶有強烈的否定意涵,若使用不當或缺乏論據,反而會削弱文章的可靠度。適度引用時,搭配客觀事實與縝密分析,方能使文本更富層次。
日常對話
在日常閒聊或輕鬆的場合,雖然「absurd」一詞帶有某種強烈的批判或否定意味,但在適度使用時,能迅速為對話帶來幽默感和驚奇度。比方說,朋友向你分享了一段令人瞠目結舌的經歷(比如遭遇到極其離譜的客訴或看似不可能發生的巧合),你可以笑著說 “That’s absolutely absurd!” 以展現同感又帶有戲謔的態度。當然,也要留意談話對象是否能接受這種語帶誇張的風格。如果你想以更平易近人的方式表達相似感受,可考慮說 “That’s so crazy!” 或 “That’s nuts!” 等口語替代詞,雖然這類字眼與「absurd」有相近的語感,但更常用於隨興聊天,比較沒有「理性分析」的嚴肅氛圍。無論如何,「absurd」在日常生活中既能凸顯你的語彙多樣性,也能快速引起他人注意,傳遞一種「這實在太扯了」的情緒反應。若搭配手勢或表情,更能使對方感受到你的困惑、驚訝或好笑之處。藉由靈活運用不同詞彙表達荒謬與驚訝,你可以在日常對話裡增加更多趣味與情感層次。
詞源
「absurd」一詞源自拉丁文 “absurdus”,其中 “ab-” 具「分離」或「離開」之意,而 “surdus” 則意指「聾的」或「不敏銳的」。在字面上,可以解釋為「與正常感知脫節」,進而延伸出「不合邏輯、離譜、荒謬」的涵義。此字在中古法語與拉丁語學術傳承中不斷演變,最終形成現代英文中的「absurd」,常被用於強調事物脫離理性範疇,令人難以置信或難以接受。歷史上,歐洲思想史上的存在主義與荒謬哲學(Absurdism)也突顯了「absurd」的重要性。特別是法國哲學家阿爾貝·卡繆(Albert Camus)的作品如《異鄉人》、《西西弗神話》等,皆強調人與世界之間無法調和的斷裂感,並將此種「人生與社會的不協調」視為荒謬的體現。由此可見,「absurd」不僅是一個日常詞彙,同時也是哲學與文學裡極具代表性與啟發性的概念。當我們在討論人類處境、社會規範或藝術創作時,「absurd」這個字常被用來呈現「理性與現實落差」之間的強大張力,也透顯出對世界種種荒誕之處的細膩體悟。